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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余高诺贝尔奖学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1-09-15 09:57:02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挥余高之星评选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导向和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具有厚德、博学、沉毅、担当特质的现代人,学校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届余高诺贝尔奖学基金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余高之星单项奖和奖学金:全体高一、二学生

  2、全国奥赛奖和高考特别奖:高三学生

  二、评选时间

  2011年5月23日—8月31日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利用国旗下讲话、班务、班会及橱窗、电视台等宣传阵地宣传余高之星评选的实施办法,并成立各级评选工作小组。5月23-5月30日

  2、自主申报。对照评选条件,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申报类别,自主申报或民主推荐,填写申报表(表格由班主任根据班级实际从网上下载打印),附有关获奖或荣誉证明。5月31日—6月13日

  3、班级审核。班级评选小组根据申报者或被推荐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择优推荐,并提供相应材料(纸质表格、电子版生活照和推荐理由word100-200字)。6月13日—6月20日

  4、分组审核。各专项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初选名单。6月21日—6月25日

  5、行政审核。根据专项评审小组的建议名单,学校行政集体审议。6月27日

  6、结果公示。根据行政审议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6月28日—7月4日(除进步、学习之星外)

  7、表彰奖励。开学典礼时宣布评选结果,颁发奖牌和发放奖金。8月31日

  8、宣讲展示。授奖的余高之星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到高一年级各班开展我的成长经历的宣讲活动。9月19-24日

  四、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将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评选,激励学生,促进学风、班风建设。

  2、本次评选严格按照评选实施办法,坚持自主申报、民主推荐和分级审核的程序,评选结果将在校内公示。各班必须在6月20日前将评选表格交学生处,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各班可以到校园网德育阵地下载相关表格,用A4纸打印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须注明评选类别)。

  希望各班、各年级和各评审小组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公开、公平、公正地搞好宣传、申报、评选、审核、公示、表彰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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