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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佛山市顺德区中考投档录取办法及标准

2019-05-17 09:37:45中考网编辑

  2019年佛山市顺德区中考投档录取办法及标准公布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确定(非指标生)

  根据市招生办规定,我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采用划定各批次(或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办法进行,即根据各批次(或层次)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以1:1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根据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其中,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所录取的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若招生学校在该批次(或层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各批次投档录取有关说明如下:

  (一)提前批(含指标生)、第一批、第三批学校的录取标准由佛山市招生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第二批学校(面向区内招生)录取标准有关说明。

  第一层次: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体育、艺术、传媒专业生和港澳台生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该层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适度下调,下调幅度由区教育局决定;本层次各项目计划未完成的部分自动收回(郑裕彤中学、华侨中学除外),并转为该招生学校的普通生计划安排在第二批第三层次面向全区投档录取。其中,区内体育特长、港澳台生的录取采用文化科(含体育)总分成绩;体育、艺术、传媒专业生的录取采用合成总分成绩(即:文化科成绩×40%+术科成绩×术科总分换算为720分系<2.4>×60%),同时,传媒生中考语文科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85分(含85分)。

  第二层次至第五层次:区招生办按第二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普通生(第二至第五层次)总计划数(含第一层未完成的计划数)的排位分数,以1:1的比例划定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然后逐个层次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划线投档录取。每个层次录取时,若招生学校该层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以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至降至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民办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可在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下调(最多可下调100分)。

  (三)第四批学校录取标准的确定

  参照市规定的录取标准确定,但不设定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采用这种投档录取办法,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若志愿填报不合理,也可能出现落选情况,因此,广大考生在志愿填报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科学合理地填报升学志愿,并保证志愿之间有一定的梯度。

  各公办普通高中所有类别招生计划投档后如有缺额,将与未注册缺额一同补录,有关补录办法由区招生办另行发布。

  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

  根据市的统一规定,普通高中指标生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首先,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的录取标准,降15分划定各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线;若某普通高中的录取标准中存在多个分数,则以该校录取标准中总分较低的分数执行,即“就低不就高”。

  其次,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也即“指标到校”)的名额及报考该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在投档过程中,若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第三,将普通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该校的普通生计划,其招生范围与该校普通生计划招生范围一致,并按照未完成的计划数以1:1为比例,对填报该校“指标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生”的志愿及其顺序,根据普通生的投档原则将这部分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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