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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即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019-05-08 11:42:40中考网

一、招生计划

2019年,我区共有初中毕业生12335人,按照青岛市要求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99.6%的任务目标,职业类学校计划招生5100人,本地生源职普比例保持大体相当。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教育。

我区职业学校共计划招生4830人,其中即墨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含北校区、南校区和普东校区)计划招收中职生1830人、三二连读高职生440人,青岛兴华汽车工程学校计划招生195人,青岛技师学院计划招生1665人,即墨高级技工学校计划招生700人。

二、招生政策

(一)“3+4”本科招生。

青岛市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总体保持招生规模与去年大体相当。参与试点的本科院校、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青岛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即墨区普通高中和青岛市各职业学校。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进行其他批次录取。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我区职业学校共有5个专业与高校联合办学。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北校的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两个专业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联合开展三二连读培养,计划招生80人;机电技术应用专业与济南职业学院联合开展三二连读培养,计划招生40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南校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展三二连读培养,计划招生40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普东校区的学前教育专业与济南职业学院联合开展三二连读培养,计划招生280人。

(三)“鼎志班”招生。

青岛烹饪学校“爱基金·鼎志班”今年在我区的招生计划为8人。“鼎志班”招收具有农业户口,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对口帮扶城市建档立卡学生。该班学生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推荐,由青岛烹饪学校组织实施。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补助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青岛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被推荐参加“鼎志班”招生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志愿。“鼎志班”招生实行注册录取。“鼎志班”学生需填写《推荐学生登记表》,推荐学校需填写《推荐学生汇总表》(相关表格请在烹饪学校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tinyurl.com/yak687oo),并附由当地政府出具的特困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及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体检证明。相关材料请推荐学校于5月20日前报区教育体育局职教科。

(四)职业学校招生范围。

一是“3+4”本科、师范类高职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是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鼎志班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

三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适当提高职业教育招收外地生源的数量和比例。

四是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青岛市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青岛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实行全市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继续统筹技工学校招生,将技校招生纳入青岛统一的招生平台管理。

(五)各批次志愿顺序。

报考职业学校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批、中职技校批,共5个批次。

第一次投档时,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置投档录取比例,投档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25。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二次招生继续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由青岛市招考办统一投档。各专业第二次招生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本专业一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在一、二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六)职业学校录取办法。2019年职业类学校招生实行分数制录取方式,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学校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同分考生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含听力、口语)、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依次比对分数成绩,分数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中,报考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应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师范类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主要考察普通话、表达能力,并进行心理测试,确定学生具有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

三、有关要求

(一)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根据青岛市要求,我区要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扩大招收城乡劳动者数量,使有意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城乡劳动者能够接受优质中职教育。

(二)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

各初中学校要继续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对“3+4”本科、五年制贯通培养、职业教育免学费、普职兼报等招生政策进行宣传,使考生及家长能够理解和掌握政策变化。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引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生涯发展方向。要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要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使所有有意向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按青岛市要求,我区将严格审查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审核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简章等,面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青岛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坚决取缔招生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对于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的,超计划部分不予注册学籍。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开好家长会和学生会,宣传相关政策,介绍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接待任何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到校宣讲。要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贬低他人、夸大其辞、误导考生。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各级招生人员要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或学生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要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承诺和乱收费行为。严禁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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