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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考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2019-04-07 16:46:35中考网编辑
  改革目标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改变单纯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来录取学生的倾向,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又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学生共同基础,又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普职协调发展、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合理确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域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招生总计划的40%。
 
  实行普高名额分配招生
 
  为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其中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和县(区)中学分配比例从2018级初中新生开始不低于60%,其他普通高中分配比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招生名额以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班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适当向农村、山区、海岛初中倾斜。
 
  单列自主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是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自主确定招生标准的招生方式,主要包括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特长招生和招收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招生。省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类特色学校,或在省级及以上体育、艺术、科技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省特色示范高中可向面向全市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面向县域内招收特长生的学校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决定。办学特色鲜明的普通高中可招收特色生,其招生范围、招生方式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可向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特长生、特色招生计划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培养能力核准招生计划。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生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条件的学校可跨市域招收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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