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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中考改革:推进考试科目与分值改革

2019-04-07 16:41:07中考网编辑
  推进考试科目与分值改革
 
  1.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开考”。《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所设立的15门科目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2.录取科目设置。录取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含实验技能)、化学(含实验技能)、生物(含实验技能)、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
 
  3.录取科目卷面分值。录取科目卷面分设置(见表一):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各150分;物理(含实验技能分)、化学(含实验技能分)、生物(含实验技能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各100分。
 
  4.录取科目计分办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含实验技能)、体育与健康等五个科目按固定按卷面分的100%计算;化学(含实验技能)、生物(含实验技能)、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五个科目按学生在该学科中的排名进行等级赋分,并对等级赋分的结果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70%、50%、40%、20%、20%折算分数计入总分。
 
  推进考试内容与方式改革
 
  1.考试命题
 
  各学科考试命题要紧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要特别把握好学科命题的难度、区分度、信度和效度;要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
 
  自2021年起,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命题和制卷由省教科院组织,其他科目考试的命题和制卷由市教科所组织实施。
 
  市教研部门应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学业水平考试科学性和规范性的办法,通过教师培训、编写考试说明等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促进初中教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全面理解和把握。同时,每年要对试题进行评价并发布评价报告。
 
  2.考试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式包括考试、考查、考核三种。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同堂分卷)、生物和地理(同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同堂分卷)等学科,均实行纸笔闭卷考试。
 
  其中,外语考试增加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科目按两种方式评定:一是分数评定;二是等级评定,设A(优秀,得分率80%及以上)、B(良好,得分率70%~80%)、C(合格,得分率60%~70%)、D(不合格,得分率59%及以下)四个等级(下同)。
 
  考查科目包括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按两种方式评定:一是分数评定;二是等级评定,设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科目包括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与技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学科。艺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考核科目按等级评定,设“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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