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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双鸭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方案(2)

2018-04-16 15:16:28中考网编辑


  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校 项目 非配额正招 配额正招 特长生 小计
市第一中学 170 890 40 1100
市第三十一中学 100 600 100 800
市第三十三中学 50
合计 1950


  (二)定校配额政策

  1.定校配额资格生条件

  (1)市第一中学配额生资格条件

  ①具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

  ②小学对口直接升入初中学校且连续就读至毕业(民办学校学生在初二学年五月一日前来本校就读且连续就读至毕业);

  ③参加初中学校初一学年阳光分班且分班后无择班行为;

  ④录取第一中学配额生时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体育与健康)及格(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后总分至少达到516分)。

  (2)市第三十一中学配额生资格条件

  ①具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

  ②在初中学校读满毕业学年;

  ③在初中学校入学后无择班行为。

  军人子女遵照《关于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2〕22号)文件精神执行。)

  2.定校配额指标分配方法

  (1)学校定校配额指标=该校定校配额资格生数×定校配额分配比例(定校配额分配比例=定校配额指标总数/市区定校配额资格生总数)

  (2)定校配额指标分配原则

  遵循四舍五入原则(正招生总计划不变,如配额指标超过配额计划指标,配额指标超出部分占用非配额正招计划;如配额指标达不到配额计划指标,剩余部分列入非配额正招计划)。

  3.收回的配额指标及录取办法

  (1)收回配额指标:

  指学校符合成绩要求的配额资格生数不足配额指标数而余下的指标。

  (2)录取办法

  收回的配额指标列入非配额正招指标,按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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