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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东营中考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通知

2018-04-02 11:14:48中考网编辑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属各中学,各民办中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政办发〔2008〕38号)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09〕3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教发〔2018〕12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对象

  我市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外地借读需回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需参加体育与健康测试。

  二、测试项目内容

  (一)男生:身高标准体重、立定跳远、掷实心球、1000米跑。

  (二)女生:身高标准体重、立定跳远、掷实心球、800米跑。

  三、测试组织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筹安排,各县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所属学校的测试组织;市一中、市二中分别具体负责报考本校考生的测试组织,局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其他考生由市二中负责组织。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局属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确定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的时间、地点和工作方案,测试工作须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于4月15日前将测试工作方案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测试完成后,将考生测试成绩数据库刻录光盘2份(密封并签字),于5月10日前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科(数据库结构见附件7)。

  四、测试项目规则、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

  (一)项目规则,见《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项目规则》(附件1)。

  (二)评分标准,见《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分值表》(附件2)。

  (三)计分办法

  1.考生四项成绩按比例折合为100分,其中身高标准体重10分、立定跳远30分、掷实心球30分、1000米(800米)跑3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2.免试和缓试

  (1)凡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长期伤、病免修体育课者,须持有学校和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伤、病医疗诊断证明,身体残疾者须持有市级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此类考生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可免予测试。

  (2)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或因伤、病未能修完体育课或在体育课上长期免修中长跑者,须持有学校和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伤、病医疗诊断证明,身体残疾者须持有市级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此类考生可由本人和家长决定是否参加测试。参加测试的,其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申请免试的,经核准后,享受免试考生政策。

  (3)因生理原因或临时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统一测试者,须由考生本人提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提供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统一安排补测。此类考生必须参加测试,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各初中学校要将申请免试的考生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上报。申请免试或缓试的考生须填写《2018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测试免试(缓试)申请表》(附件3),并连同学校公示件一并于测试开始前一天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主管教育行部门面核批准后可予免试(缓试)。市内借读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而申请免试(缓试)的,考生就读学校应为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出具申请表,任何单位不得拒绝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出具相关材料。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于5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免试考生汇总表(附件4)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缓试考生补测办法与统一测试办法一致。免试考生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按及格处理;无故不参加测试的考生按零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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