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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珠海异地中考条件将被继续放宽(2)

2018-01-08 10:38:52中考网编辑


  对于居住证的表述,也缓解了不少家长的难处,了解到,此前有些家长因为居住证中间有断档,知道知晓政策才去重新办理,此次要求“连续”就已不可能实现,“此次的调整更为人性化,也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家长张先生表示。

  目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是自行下载并填报《完善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意见表》后,发送至邮箱:183048783@qq.com。二是电话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56-2124373,接收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12:00。

  珠海“异地中考”

  需满足“三个3年,两个合法”

  2016年,珠海正式出台“异地中考”政策,与全省“异地高考”政策相衔接。政策提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珠海报考普高必须满足“三个3年,两个合法”要求,即考生具连续3年本市初中学籍、考生父亲或母亲具有连续3年居住证及累计3年社保,父母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住所。去年起珠海出台“异地中考”新政,并设置了三年过渡期。2018年仍是政策过渡年,到2019年,将严格执行“三个3年,两个合法”。

  因此,2018年,随迁子女在珠海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为,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持有我市居住证连续满两年、在我市办理的社保累计满两年、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连续3年学籍。计算居住证、社保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2019年起,随迁子女在珠海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将变为,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我市连续3年(含)以上居住证,并在珠海参加社保累计满3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珠海初中3年连续学籍。计算居住证、社保的截止日期为当年3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在珠海就读且具有珠海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随迁子女毕业生,报考珠海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含技工)学校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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