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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咸阳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2017-05-09 10:10:10中考网编辑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7年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咸阳市教育局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全市普通高中统一招生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工作继续实行市上统一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程序,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市、县市区分级分批网上录取。优质高中列出部分计划定向招生,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农村薄弱初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多元评价与择优录取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阳光招生,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招生秩序,严格入学管理,构建“科学有序、阳光和谐”的招生环境,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1.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课笔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三项内容。体育艺术特长生要进行专业课测试。

  2.中考成绩满分为730分,其中文化课笔试68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12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生物与地理合卷100分),体育考试50分。

  3.体育艺术特长生专业课测试分体育、音乐和美术三类,每类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

  三、招生学校资格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按规范程序审批的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均具有招生资格;原我市区域内划转至西安市代管的西咸新区普通高中,今年继续在我市范围内招生;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能招生;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公民办学校名单由县市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公布。

  四、招生计划和范围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上统一编制并下发县市区。各县市区依据当地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将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全市统招计划、县市区招生计划两类,具体分配到各相关普通高中,并上报市教育局。划转区内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原隶属县区下达并上报。市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是各县市区和学校的具体招生人数,也是省、市拨付普通高中学费和经费补助资金的基数,任何县市区和学校不得突破。

  2.全市统招计划是部分学校面向各县市区统一招生的计划。

  ⑴市实验中学计划总数的20%定向到全市农村薄弱初中招生,其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定向生名额由市上按农村初中参考人数比例下达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再分配到各农村薄弱初中,之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公布。

  ⑵秦都区彩虹中学、三原南郊中学、兴平西郊中学、武功普集中学、泾干中学、礼泉一中、咸阳中学、乾县一中等省级示范高中,可按不超过计划总数的20%,面向其它县市区招生,具体比例由所属县市区政府确定后,以正式文件函告市教育局。

  ⑶秦汉中学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3.县市区招生计划是面向本县市区内统一招生的计划。

  ⑴各县市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除省级示范高中面向其他县市区招生的计划外,其余计划均只能在本县市区内招生。

  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只能在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进行,比例不能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招生范围为所在县市区内。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公布。

  ⑶把县市区所属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的50%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农村薄弱初中,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分配办法和招生由各县市区确定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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