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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三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计划

2017-04-06 09:34:42中考网编辑

  福州三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至4月23日

  2.招生对象:(1)户籍在福州五城区且在五城区报考的应届考生;(2)学籍在五城区且在五城区报考的港、澳、台、国外户籍的应届考生;(3)三年学籍(2014年9月1日至初中毕业)在五城区且在五城区报考的非福州市区户籍的国内应届考生。

  3.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初中三年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经初中校推荐的优秀学生。(根据初中校近年考入福州三中创新班人数与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业成绩表现,分配推荐名额至各初中校。)

  (2)具备以下荣誉之一的,我校按其三年学业成绩(须学校盖章确认)择优确定考试资格。

  A.初中阶段获全国初中数学联赛(九年级组)市级以上(含市级)一、二等奖者;

  B.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福建赛区一、二、三等奖者;

  C.初中阶段获省级以上(含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一、二等奖者;

  D.初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国家二级)证书者;

  E.初中阶段获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以上(含市级)的音乐或美术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者;

  F.初中阶段获VEX机器人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一等奖者;

  (3)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进行自荐,需提供有效的学业成绩证明,由我校自主招生委员会审核,择优确定考试资格。

  4.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详见网站说明http://www.fzsz.net)。

  网络报名后,还需要提供纸质资料:

  (1)福州第三中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进入福州三中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方可打印。校荐个人信息须经学校教务处确认、加盖教务处公章);

  (2)考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户主页复印件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中第(2)条的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证书尚未颁发的可打印主办单位网站上公示信息(需加盖学校公章)。

  (4)“2017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报告单”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或初一至初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页复印件与“综合性评语”页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材料于4月24日前挂号邮寄或自送至: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邮编350003),福州第三中学教务处朱雪钦老师收,逾期不受理。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的原件,待福州三中通知时提交核查。)

  二、审核

  报名材料经福州三中复核后,符合条件者参加福州三中组织的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生于4月26日在福州三中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内凭考生个人注册的账号查询是否准予参加笔试,并开放在线打印准考证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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