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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江门中考政策解读(2)

2016-12-28 15:52:49中考网编辑


  江门情况

  1江门4类考生可加分

  《江门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显示,目前中考有4类考生可降分录取,一是军人子女,根据不同情况降低30或20分录取;二是具有江门市户口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省籍同胞子女降10分录取;三是考生户口及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江门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考生户口及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江门市农村村委会的纯二女的女孩,在初中应届毕业并参加当年中考者给予降5分录取;四是具有江门市户口,符合广东省少数民族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降10分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录取政策,只取其中最高一项。

  根据政策规定,江门中考生最高可降低30分录取,最低降低5分。在今年6月,江门市教育局公示了62名市直学校符合中考照顾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中15名学生是农村独生子女,13名学生是农村户口纯二女的女孩,台湾省籍同胞子女有3名。

  2哪些照顾政策会取消?

  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实行,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的理由可能变得不充分了。采访中,有市民也表示,二胎开放了,如果生一胎,那是个人选择,再加分肯定说不过去,取消也在情理之中。不过对于是否取消,什么时候取消,江门教育部门暂时没有公布。

  还有哪一类考生的照顾政策可能会被取消呢?以中山市为例,户籍在该市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以及台湾省籍同胞子女或籍贯为台湾省籍的本市户籍考生,已经不是照顾考生,仅在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享受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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