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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钦州中考录取分数线公布

2016-07-22 16:05:12中考网编辑

  钦州市教育局公布了2016年普通高中新生录取条件:

  一、示范高中定向生、统招生、保送生、特长生

  (一)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定向生、保送生A等;统招生、特长生A或B等。

  (二)中考成绩:定向生、保送生中考总成绩A等,学科成绩C等(含)以上;统招生中考总成绩A等611分(含)以上。各校统招生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为:市一中646分、市二中665分、市三中559分、灵山中学657分、新洲中学611分、浦北中学612分,实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分级差的办法执行。

  特长生中考成绩总分按不低于统招生最低录取成绩总分50分以内确定(市一中596分、市二中615分、市三中509分、灵山中学607分、浦北中学562分、新洲中学561分,实际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在此分数之上自行确定,报市中招办批准后执行)。

  二、非示范高中统招生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C等(含)以上,中考成绩总分390分(含)以上,具体招生学校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学校在此控制线之上根据考生报读情况自行拟定报市中招办批准后执行。

  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录取条件,按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擅自降低录取条件和超计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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