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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哈尔滨中考将采取统一录取办法

2016-07-11 09:30:05吕晓艳

  日前,哈尔滨市教育局发布了2016年哈尔滨中考录取依据和原则——重点高中、普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的办法;职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和自主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民办高中采取自主录取的办法。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考生总成绩[含文化课考试(含学业考试,下同)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重点高中(含哈六中俄语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注册生除外)统招生和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为依据,严格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国际班的录取以考生与国际班签订的协议及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为依据,严格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及部分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即在这些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平行的学校志愿,如果符合1志愿,则被录取;如果分数不够,则继续检索2志愿,如果符合则被录取。

  凡已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以下志愿不得再录。各重点高中(含统招生、配额生、俄语班、国际班)录取结果一经公布,如其中被录取的考生因某种原因退档,因其退档而空出的重点高中(含统招生、配额生、俄语生、国际班)指标不予补录,公布的分数线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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