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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龙随迁子女现可申请参加异地中考

2016-04-05 10:18:46中考网编辑

  昨日从石龙镇宣教文体局获悉,东莞市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现可申请参加今年异地中考,申请时间为4月1日至20日。

  据省市近年发布的“异地中考”政策,在东莞初中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均可在东莞参加中考和报考中职院校,如要报考东莞市普通高中的,则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随迁子女具有东莞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其父亲或母亲经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东莞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在东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三年或以上、按国家规定在我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三年或以上。

  石龙镇宣教文体局表示,2016年及以后“异地中考”的资格认定时限于当年的8月31日截止,往年5月31日截止,这也意味着父母的居住证、社保等的年限只要截至今年的8月31日满3年,就符合资格认定条件。录取方面,公办高中对随迁子女与本市户籍考生分别划线录取,而民办高中则按同一分数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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