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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泉州中考招生方案政策变化解读

2014-05-16 09:45:15佚名

泉州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正式出炉。与去年相比,今年泉州中考有两大变化,一是细化并扩大对军人子女的照顾,军人子女中考可加5~20分;二是初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施实验操作考查,更强调学生的动手能力。此外,中心市区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东中学五所一级达标校的高中招生计划,仍然划出50%的统招名额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的各个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

  中考啥时候填志愿?

  6月9日~12日网上填报志愿

  6月9日~12日:中考志愿填报,考生可登录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qzzk.cn)填报志愿。对未能通过学校渠道取得初始密码或忘记二次修改密码的考生,各县(市、区)教育局将设指定窗口,为考生提供初始密码或帮助密码初始化。市教育局强调,严禁学校和老师擅自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

  6月21日~23日:举行考试。

  另外,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于6月20日上午举行,报名时间定于4月26日~28日,由学校统一组织。

  往届生成绩怎么算?

  语数英总分扣20分后再投档

  和往年一样,中考各学科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语文、数学、英语、体育4个学科公布原始分和等级,其他6个学科只公布等级。

  由于转学、复学、回原籍报考或在外省中学就读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3年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可参加今年6月20日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往届生须重新参加中考体育考试,而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时,将在语数英三科考试成绩总分中扣除2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初中学历超过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扣除10分后,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无学籍生怎么报考?

  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在泉州市就读的非泉州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没有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具有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籍的,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

  泉州户籍的初三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确认的正式学籍的,如果要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报名。

  哪些考生可加分?

  有9大类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

  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20分。

  二、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照顾10分。

  三、除以上两项规定的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

  四、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10分;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5分。

  五、少数民族学生,可照顾加分。对散杂居住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可照顾3分;对县城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可照顾5分。

  六、属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可照顾5分。

  七、“三侨子女”、台籍学生,可照顾3分。

  八、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以及泉州市民营企业第一、第二类别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中考时可照顾5分。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泉州市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的子女中考时可照顾4分。

  九、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下所列奖项者,可加3分。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共同主办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美术、音乐现场比赛(不含作品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体育竞赛获得省级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这9类考生都需填写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编制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于5月13日前交到就读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所一级达标校招生指标怎么分配?

  一半指标定向到四区

  今年各县(市、区)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4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现在已经高于40%的要巩固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

  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泉州五中、泉州七中、泉州城东中学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仍然划出50%的统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所有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

  在招收“择校生”方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

  另外,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照5.5:4.5普职比例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普通高中录取线下的学生。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将于7月28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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