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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珠海市中考社青类考生报考须知

2014-05-14 20:19:06佚名

  一、往届生和外地返珠报考的珠海户籍考生统称为社青类考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3月22-28日

  (二)报名地点:考生可就近到选择到市招生办报名点、斗门报名点、金湾报名点报名。

  市招生办报名点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珠海市教育局(周六、日正常办公)

  斗门报名点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阳路178号斗门区教育局

  金湾报名点地址:金湾区红旗镇藤山一路89号红旗中学

  (三)需提交材料(复印材料大小统一为A4纸张):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2、应届生提交加盖学校、县(区)级教育局公章的学籍证明;往届生提交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合格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4、地理、生物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格证明(加县区级教育局公章)。

  5、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考生需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6、申请体育考试免考的考生提交残疾人证或区级以上医院证明。

  7、现场摄相或提交白底数码相片一份,规格:168×240(像素)、jpg格式。

  (四)考生报名时需交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费70元。

  (五)报名流程:

  1、交验材料,领取报名须知、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初始密码,填写报名登记表;

  2、凭缴费通知书到银行缴纳考试费70元;

  3、根据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体育考试项目、特长生报考项目;

  4、电子摄像;

  5、凭缴费回执打印、领取2014年中考体育考试准考证,打印、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

  三、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说明

  自主招生考试时间定在2014年5月17-18日,

  具体考试安排详见珠海招生考试网(www.zheec.net)。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考试说明

  特长生招生学校术科考试时间定在2014年5月10-11日,

  具体考试安排详见珠海招生考试网(www.zheec.net)。

  五、体育考试说明

  (一)考试时间、地点

  在市招生办报考的社青类考生参加香洲考区的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上午8时开始检录,考试地点于考前一星期在珠海招生考试网(www。zheec。net)公布;在斗门、金湾报名点报考的社青类考生考试体育考试时间、地点由斗门、金湾区教育局安排。

  (二)2014年我市中考体育项目为两项:

  1、必考项目——200米跑。

  2、选考项目——在立定跳远、投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五个项目中,由考生自主选择一个考试项目。

  六、领取报考指南

  在市招生办报名点报考的社青类考生,考试时间为5月24日凭体育考试准考证在体育考试考场领取《中考报考指南》;在斗门、金湾报名点报考的社青类考生领取方式由斗门、金湾区教育局安排。

  七、文化课考试说明

  1、6月18-19日,凭体育考试准考证到市招生办换领中考准考证。

  2、考试时间:6月20-22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八、填报志愿

  6月23-26日到市招生办填报志愿,打印志愿表,并由考生本人、家长签名。

  九、具有珠海市户籍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政策性照顾(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珠海市户籍的应届考生可以享受降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一)下列各类考生可在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提供名单及考生基本信息给学校审阅录取:

  1.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提供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现役军人军官证)。

  2.少数民族考生(提供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少数民族考生情况登记表、户口簿)。

  (二)下列各类考生可在低于录取控制分数线2分以内,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提供名单及考生基本信息给学校审阅录取:

  1.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提供市级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出生证明、护照)。

  2.台湾省青年(提供市级台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以上各类证明交验原件、提交A4纸复印件。

  (四)以上各项政策,考生凭相关证明资料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累加计分。

  十、2014年中考考试科目设置

  (一)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六科。

  2、中考体育考试成绩100%(总分100分)由体育考试项目成绩(95%)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5%)组成。

  (二)计分办法

  1、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为120分,物理、化学二科满分为100分,计入中考总分。

  2、思想品德与历史,不计入总分,成绩以合格与不合格方式呈现,不合格者,不能被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体育科满分为为45分,计入中考总分。

  4、2014年我市中考总分满分为605分。

  十一、中考体育考试免考条件

  (一)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持有残疾人证),可免体育考试,免体育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此类考生的中考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

  该考生的中考成绩=该考生文化科总成绩/560×605;

  (二)经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的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此类学生可免体育考试,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即27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十二、中考体育考试择考条件

  (一)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型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我市规定的考试(或选考)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选择两项考试的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的90%计算体育成绩(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选择一项考试的,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体育成绩得分。

  (二)Ⅰ度的考生按择考标准的要求可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考生可选择择考或免考。

  十三、中考体育考试择考标准

  1、营养不良〔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

  ≤15.5—14.6为I度;≤14.5为Ⅱ度。

  2、肥胖〔计算公式:体重(公斤)/身高2(米2)〕

  ≥26.5—29.9为I度;≥30为Ⅱ度。

  3、严重脊柱弯曲

  偏离中心线2。5厘米—3。4厘米为I度;3.5厘米以上为Ⅱ度。

  4、O型腿

  两膝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5、X型腿

  两脚之间距离10厘米—19厘米为I度;20厘米以上为Ⅱ度。

  十四、联系电话:市招生办2124373,斗门区招生办5522493金湾区考试中心7263832。

  十五、其他问题,请及时登录珠海市招生考试网(http://www.zheec.net)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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