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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湛江中考招生政策变化解读

2014-05-09 14:36:42佚名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和省招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人社局、招生委印发了《关于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我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与2013年相比,主要有六大变化。

  一、清理规范中考加分优待有关政策。为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用教育公平重新审视体制机制、重新评估政策措施、进一步清理规范和逐步减少各类加分政策的精神,确保考试招生公平,我市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优待政策进行清理和规范。一是保留政策性加分优待项目,包括对军人子女和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实行普通高中招生降分录取优待,以及对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女孩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加分优待;二是只保留部分体育、艺术竞赛获奖加分项目,包括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竞赛中获省前三名的考生(竞赛获奖含集体项目),在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和湛江市运动会学生组的体育竞赛中获前三名的考生(竞赛获奖含集体项目),以及在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中获国家级和省级三等奖以上、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取消科技比赛以及其他体育、艺术获奖等加分项目;三是全部取消荣誉性加分项目,包括“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等项目。

  二、调整部分学校的录取批次和顺序。今年取消提前批,只设第一、第二批两个批次,每一个批次按计划类别设置若干个志愿组。每一批次的第一个志愿组填报该批次录取的公办普通高中国家任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第二个志愿组填报该批次录取的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第二批的第三志愿组填报中职学校或技工学校。市根据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和1:1的投档比例,划定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的顺序是,先划完一个批次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后,再划下一个批次。即按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国家任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第二批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5个志愿组顺序依次划线,在每组志愿中以分数优先,按志愿次序进行划线投档,当考生被划入某一学校后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和志愿组划线。特长生在同一批次实行提前划线。敬请家长和考生注意: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需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缴费。

  三、进一步完善特长生的招生办法。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属于国家任务生,包括体育、音乐和美术三种类型。今年特长生的招生实行术科和文化成绩“双入围”。即市根据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上报术科成绩入围的考生名单,以该校国家任务生分数线的60%作为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中择优录取。请考生和家长注意:每个考生每一批次只能参加一所普通高中学校一个类别特长生的考试,考试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如果考生违反规定参加同一批次多所学校特长生考试,或参加多个类别的特长生考试的,市将取消招生学校上报的该生成绩,不列入特长生划线范围。

  四、降低省、市一级学校择校生比例。根据省的规定,今年我市继续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一级、市一级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招收的“择校生”占当年该校招收普通高中学生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比例从去年的15%下降到今年的10%。严禁高中阶段学校高收费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

  五、深化优质普通高中学位分配机制。继续深化各县(市、区)公办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优质学位分配机制。一是指标分配的比例从去年的40%提高到今年的50%;二是降分保护的幅度从去年50分提高到今年的100分,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学位分配机制对遏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的导向作用,确保薄弱初中学校的学生均有机会享受优质高中教育。请考生和家长注意:从2015年秋季起,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坡头区和麻章区将按初三毕业生人数比例把市直公办省一级以上普通高中学校一定比例的国家任务生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进行录取。

  六、提高了体育科目的考试分值。体育考试成绩从去年的50分提高到今年的60分,中考总分也比去年相应提高10分,达到9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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