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哈尔滨中考志愿填报细则
关于2012年中考志愿填报、录取有关问题的问答
1、今年我市中考考生志愿什么时间填报?
答:2012年我市中考考生志愿填报实行考后成绩发表之前估分填报方式,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7月6日,7月8日各区、县(市)中招办数据汇总,7月9日上报市招考办。
2、中考志愿如何设置?
答:中考志愿共设置五个批次志愿:
第一批次志愿:哈一中、哈三中南岗校区、哈六中、哈九中、哈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哈二十四中、阿城一中第一批次统招、配额和择校志愿。
第二批次志愿:哈三中群力校区、哈九中松北校区统招、配额和择校志愿。
第三批次志愿:哈一中、哈三中群力校区、哈六中、哈九中、哈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阿城一中第三批次统招、配额和择校志愿。
第四批次志愿:市重点高中统招、配额和择校志愿。
第五批次志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志愿。
3、符合省重点高中统招、配额条件的考生省重点高中志愿最多可报几个志愿?
答:可报9个省重点高中志愿,既省重点高中一批次统招、配额、择校3个志愿;省重点高中二批次统招、配额、择校3个志愿;省重点高中三批次统招、配额、择校3个志愿,共计9个志愿。
4、符合配额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任意选择各省重点高中志愿填报吗?
答:必须按照考生初中就读学校享有的配额生计划、按批次填报。
5、重点高中录取的依据、原则?
答: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含学业考试,下同)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为依据严格按招生计划、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重点高中择校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体育考试成绩两项之和为依据, 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民办高中以文化课考试总成绩为依据录取。
6、重点高中录取顺序?
答:严格按照重点高中各批次的统招、配额、择校顺序录取。
既第一批次: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统招、配额、择校。第二批次: 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统招、配额、择校。第三批次:省重点高中第三批次统招、配额、择校。第四批次:市重点高中统招、配额、择校。
7、考生被上一志愿录取,是否可以提出申请放弃,录取到下一志愿?
答:不可以。凡被上一志愿录取者,以下志愿不得再录。
例如:考生填报了省重点一批次某学校的择校志愿或填报了省重点二批次某学校统招志愿想放弃,录取到以下批次的统招或配额等,一律不允许更改。
只要填报了志愿并上报到区、县(市)并汇总到市招考办,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更改。
8、考生配额志愿如何录取?
答:配额生的录取:配额生的录取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的配额志愿、学校的配额指标、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体育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省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20 分的不予录取。在规定分数线内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未录满的,剩余指标由市招考办收回,收回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在该初中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按照考生的配额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配额。
市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30 分的不予录取。
9、特长生如何录取?
特长生计划含在招生学校统招生计划内。审定合格的艺体特长生在重点高中各批次录取时在所报重点高中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延90 分内占统招计划提前录取。录取时,若招生学校招收特长生录取数不足招生计划总数的3%,则空余特长生计划录取统招生。
10、民办高中如何录取?
为支持和鼓励民办高中的发展, 民办高中实行自主录取办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哈尔滨市2012 年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单》到民办高中自主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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