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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湖北宜昌中考政策详解 职教春季招生被停

2009-03-12 11:03:15佚名

  昨日,宜昌市教育局发布了《2009年宜昌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等有关工作通知》。今年中考时间仍为6月20、21、22日三天,九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五科。八年级结业考查科目为:历史、思品、地理、生物。

  宜昌中考日程排定

  记者昨日从宜昌市教育局获悉,目前已经初步安排了宜昌市今年中考考试和招录工作的具体日程。

  3月15日—31日,资格审查、报名;4月上旬,县市区和城区初中学校领取学业考试资料;4月中旬-5月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考察科目考查;5月底,上报各类优录材料;6月17日,各县市区领取学业考试试卷;6月20日-22日中考考试;6月23日-30日,中考阅卷、评卷、登分和发放成绩;7月1日—7日,查卷、填报分流卡、公布各类招生计划、填报志愿、整理上交档案资料;7月7日-9日上交档案,报送志愿数据库;7月10日以后,开始普通高中录取。

  今年各地停止职教春季招生

  宜昌市教育局昨日宣布,为确保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从今年开始,各地停止职教春季招生。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确定。学业统一考试(考查)学科毕业等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考试和实际情况确定,学校考查学科和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等由学校确定。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中“公民素养”被评为“D等”的不予毕业。

  凡达到毕业标准的,由学校发给初中毕业证,未达到毕业标准的,由学校发给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凡回原籍报考的考生,一律由原就读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或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为确保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从今年开始,各地停止职教春季招生。

  中考实行普高、中职分别填报

  宜昌市教育局昨日表示,学业统一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公布后,考生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分流方向卡。分流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技校)。

  高级中等学校的志愿实行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分别填报和报送。城区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第一批次:市一中、夷陵中学和市二十中;第二批次:市二中、三峡艺术高中、市外国语学校;第三批次:其它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考生一旦被高中学校录取,不再作调整。分流到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在档案资料袋“中职栏志愿”中填报相应志愿。

  学生原则上回原籍报考

  宜昌市教育局昨日强调,中考考生户籍不在城区,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因各种原因确需在城区报考的非城区学生经市教育局同意,可编临时考号,报考普通高中时,只能到指定的高中学校就读。

  凡在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经商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凭有效证件(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其父或母的经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一年以上纳税记录;进城务工农民子女需提供其父或母的户籍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暂住证),准予报考。

  对于户籍在城区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原就读地参加学业考试,并在当地取得高中入学资格后,转入城区相应高中就读。

  宜昌09年中考普高招生优录条件确定

  记者昨日从宜昌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优录条件已经确定。各类优录对象由学校统一办理,办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底。

  优先录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受表彰类:1.在九年级被表彰为市级优秀学生;2.在九年级被表彰为市级优秀学生干部;3.初中阶段表彰为市级优秀团员。

  (二)、体育竞赛类:初中阶段参加以下体育竞赛并获得相应名次的团体主力队员或者单项队员。1.湖北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单项前8名队员、团体项目前8名主力队员;2.宜昌市第五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单项前3名队员;3.宜昌市城区中学篮球联赛前3名主力队员。4.2007年、2008年全市乒乓球、武术、射击、男子篮球、网球、举重、羽毛球、跆拳道等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3名主力队员。

  (三)、科技创新类:初中阶段参加科技活动并获得如下项目相应名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1.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三等奖及以上者;2.获市青少年科技节科技创新项目或电子制作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者。3.获2007年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一等奖。

  (四)、政策照顾类:1.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的子女和台湾籍考生;2.散居少数民族考生。

  确保录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达到最低录取标准的确保录取:

  (一)烈士子女及兄弟姐妹;(二)获国家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二等奖及以上者;(三)获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项目一等奖。

  据介绍,对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各学校应分别填写《宜昌市普通高中优录考生登记册》,一式二份,相关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属优录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学生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终审,最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在新闻媒体上公示。符合几项优录条件的考生,可同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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