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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09天津中考体改方案体育纳入升学总分

2009-03-05 13:10:09佚名


  据悉,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科目体育平时成绩包括体育课和参加阳光体育运动成绩,设分值为10分。学校根据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每学期体育课程考评成绩评定体育课成绩,每学期满分为1.5分,累计满分为7.5分;阳光体育运动成绩由学校根据七年级第一学期至九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每学期参加学校大课间和课外活动等阳光体育运动的表现情况评定,每学期0.5分,满分为2.5分。
  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成绩,设分值为8分。由学校对七、八级学生每学年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达标测试,根据学生的达标测试情况进行核定,达到优秀标准的满分为4分,累计满分为8分。
  体育统一测试成绩,设分值为12分。九年级学生毕业升学须参加由市教委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根据学生参加的一个必测项目和两个选测项目的实际成绩计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共三项,均按每项满分4分计算,累计满分为12分。  市教委出台《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从今年开始,体育课程列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科目并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总分。考试形式与成绩由体育平时成绩、体质健康达标成绩和体育统一测试成绩三部分构成,满分分值为30分。
  据《方案》规定,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中的体育平时成绩和体质健康达标成绩须从初一年级开始累计,因此2009年和2010年为过渡期,其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成绩的满分分别为14分和22分,从2011年开始满分才能达到30分。今年本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定于2009年5月8日至15日进行。考试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器材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每位考生将使用IC卡来识别个人身份、记录考试成绩和打印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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