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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第八中学“北京大学2013年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方案

2013-02-28 10:31:59八中网站管理员

  高校实施自主招生改革以来,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为不同类型优秀学生的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条件。我校凭借多年优秀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获得了“北京大学2013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资质,推荐名额为1人。根据北京大学自主招生的“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要求,遵循“学生自愿报名,选拔程序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由校级领导、教学处主任、教育处主任、团委书记、部分学科教研组长组成“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考核委员会

  主任:丁延才

  副主任:高凤海、李岩霞

  成员:梁立东、徐辉、申华、程静波、李洪岩、金红霞、刘颖、王世荣

  二、推荐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原则;素质全面、特长突出原则。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我校在籍应届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综合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具备发展潜能的德才兼备的理科学生。

  2、有下列情形者,不会被推荐: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考核办法

  考核委员会按照北大招办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制定的方案,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学科成绩、特长三项考核申报的学生。其一,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社会责任感强(权重10%);其二,学科成绩突出:高中阶段学科综合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高二学年上期末成绩+高二学年下期末成绩+高三期中考试成绩+校内对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的加分)(权重80%);其三,特长突出(权重10%)。

  五、实施流程

  1、公布方案:学校制定推荐实施方案并在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公布。

  2、个人申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个人1000字的自我陈述,阐述个人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综合表现及特长。提供个人高中阶段参加综合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学生干部经历、各类活动或竞赛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要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1月13日放学前报给教学处。

  3、资格审核:考核委员会审查学生报名材料、确认申报资格。11月14日完成。

  4、确定名单:根据考核办法,经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11月15日完成。

  5、公示: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校园网或公告栏显著位置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告知全校师生和社会,接受各方监督。若有异议,评审委员会再进行复议,复议后予以公开答复。公示期内无异议者,作为最终推荐对象。11月15日完成。

  6、报送:获推荐学生及时登录“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报名系统(http://www.gotopku.cn/sm2013)进行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并向北京大学邮寄相关材料。2012年11月25日之前完成。

  六、承诺说明

  校长实名推荐的学生,一旦被北京大学认定资格,必须履行承诺,在高考时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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